獎勵計劃

獎勵計劃之目的

  • 提高學生的學習興趣。
  • 鼓勵學生積極爭取優異成績。
  • 提升學生的個人成功感及自信心。

 

獎勵星計劃

  • 各科測驗、考試成績滿分或達到所定的標準者,可獲「獎勵星」。
  • 平時中默、英默的成績達到所定的標準者,可獲「獎勵星」。
  • 各科成績有顯著進步者,可獲「獎勵星」。
  • 所有「獎勵星」將紀錄在學生手冊內的「獎勵星紀錄表」上。
  • 所有累積之「獎勵星」可於學期結束時換取不同的獎品,作為獎勵。
  • 設全學期獲得「獎勵星」最多獎,初級組(P.1-3)及高級組(P.4-6)各設金銀銅獎三名﹑優異獎三名。
     

成績龍虎榜

  • 全學年共有4次。
  • 各班於各科測驗、考試中獲取成績最高之首、二、三名同學均可上榜。
  • 「成績龍虎榜」將貼在雨天操場陳展板上。
  • 上榜同學均獲?狀一張以作鼓勵 。
     

雙月之星

  • 各班定期選出一位在品行或其他才能方面有優良表現的同學為「雙月之星」。
  • 全學年有4次選舉,選舉主題於學年前公佈。
  • 各班主任可自行決定選舉模式。
  • 每位「雙月之星」之同學均獲得「獎勵星」三粒。
  • 「雙月之星」將與「成績龍虎榜」同期出版於雨天操場陳展板上 。
  • 每名獲獎同學均獲增獎狀一張以作鼓勵。

全期交齊功課獎

  • 全學期交齊功課之同學可獲「獎勵星」10粒,並記優點2個。
  • 若同學欠交1次,則獲「獎勵星」6粒;欠交2次,則獲「獎勵星」3粒。
  • 欠交功課3次或以上之同學,均不得獲取「獎勵星」。
  • 全期欠交1-2次功課之同學,記優點1個。

 

 

成績表獎項紀錄項目如下:
學業獎

a)    葛鄭國梅紀念獎學金
      全級第一名(全級全學年平均分最高者)

b)    鄒在恩長老紀念基金獎學金
      全級第二名(全級全學年平均分第二高者)

C)    全級第三名(全級全學年平均分第三高者)
     (註:若全學年平均分相同,則參照下學期之平均分作準)

 

學科獎

a)    中文科全級最優獎
b)    英文科全級最優獎
c)    數學科全級最優獎
d)    常識科全級最優獎
     (註:若全學年之平均分相同,則參照下學期之平均分作準)

 

品學兼優獎

  • 名額不限,獲獎資格:

1)    全年各次測考必須全科及格;及
2)    中文科全年平均分達A級;及
3)    英文科全年平均分達A級;及
4)    數學科全年平均分達A級;及
5)    全年各次操行必須為A級

 

服務獎

  • 個人對學校有特殊貢獻及服務之學生。
  • P.1-6,每班1名,由各班主任推薦。
     

全期交齊功課獎

  • 全學期未曾有欠交功課紀錄者。
  • 名額不限。
     

進步獎 (家教會獎學金)

  • 每班選出1位成績進步最大之同學,以下學期期考與上學期期考之增幅作出比較。
  • 被推薦學生於下學期期考成績必須包括中、英、數三科及格。
  • 教師需考慮被推薦學生的品行。

* 以上獎項將於畢業典禮或結業禮時頒發。

 

筲箕灣崇真學校校友會「榮神益人」獎學金

申請人資格及要求:

甲、    申請人須為筲箕灣崇真學校應屆小學六年級學生,對社會或/及學校服務有傑出貢獻,或曾經為學校/校外組織服務;
乙、    申請人需就有關服務經驗填寫並交回服務紀錄。
丙、    申請人需遞交有關服務經驗証明文件副本。

申請辦法:

填妥申請表及服務紀錄連同証明文件副本交筲箕灣巴色道3號筲箕灣崇真學校,轉交校友會「榮神益人」獎學金評選委員會。
截止日期 : 每年5月中旬

註:

1. 筲箕灣崇真學校校友會「榮神益人」獎學金成立的目的是鼓勵對社會或/及學校服務有傑出貢獻的學生。
2. 校友會「榮神益人」獎學金評選委員會根據申請人所提交的申請表、服務紀錄及証明文件,選出最多三名對社會有傑出貢獻的學生,每名得獎學生各獲得港幣伍佰元正。
3. 校友會「榮神益人」獎學金評選委員會選出的得獎者經校友會確認後交筲箕灣崇真學校於六月內宣佈,並於筲箕灣崇真學校畢業禮中頒獎。
4. 申請人若對得獎名單有異議,可於得獎名單公佈日起七天內向校友會主席提出書面申訴,並詳細列出有關原因及証明。校友會主席會以書面回覆有關申訴及結果。有關書面申訴可交學校轉交校友會主席。
5. 筲箕灣崇真學校校友會保留最終評選校友會「榮神益人」獎學金得獎者的權利。

 

學校地址:筲箕灣巴色道3號 | 電郵地址:info@skwtts.edu.hk
電話:2560 6272 | 傳真:2568 9410